邵阳市双清区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0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资源局
******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双清区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勘察设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双清财采计(2023)000003
(******街道办,11个村及社区27个图斑的生态修复勘察设计与预算。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刘辉
(6)联系电话:******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10000.00元
大写:玖拾壹万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t全额付款: 最终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预付款: (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分期付款: (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2月27日,完成日期:2023年3月28日。总日历天数:30天。
(2)地点:******资源局
(3)方式:送货上门
(4)履约担保:无。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资源局。
(2)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3)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标准。
5.违约责任
(1)采购人违约责任:采购人未按期支付资金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利率按合同签订时1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2)供应商违约责任:供应商若没有按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2月27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招标代理公司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2月27日
******资源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0731-******
开 户 银 ******银行高云支行
账 号:************0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