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有限公司兽用药品GMP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市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27211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兽用药品GMP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人民路115号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在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人民路115号建设兽用药品GMP生产线项目,年产兽用粉剂5t、粉针剂10kg、水针剂4500L、消毒粉5t。项目占地面积为7111.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粉针剂GMP车间、粉剂******办公室和食堂等,同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给排水、电力等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经化粪池处理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邵东市美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再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化验废水不得排放,按照危险废物处理。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项目粉剂/预混剂、水针剂、粉针剂粉碎生产过程中的颗粒物粉尘通过层流罩的HEPA过滤后排放于洁净车间内,由车间内空调洁净系统经初-中-高三级过滤后引至空调间无组织排放。消毒剂生产产生的颗粒物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水针剂生产过程中的辅料挥发废气,经车间空调洁净系统处理后于空调间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须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的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外排油烟浓度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的标准限值。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未沾染药物的废包装材料、未沾染药物的不合格安瓿瓶、西林瓶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水处理过程中的废活性炭、废滤膜、废滤材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废药渣、不合格药品、沾染药物的废包装、检测废液、布袋除尘器粉尘、废滤芯、废滤料、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收集、暂存、运送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B/T2025-201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2023修改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危废贮存场所等环境风险单元设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等措施;建设单位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须加强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和运行维护,保证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6、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