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通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医院的******医院通信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医院通信服务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XCG-HN-******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40000.00元。
5.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7.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8.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0.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强制采购:否。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三、采购清单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医院通信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240000.00 | 240000.00 | ¨ | ¨ |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11月22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2:00时、下午14:30 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供应商资格声明、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及特定资格要求复印件一式二份获取磋商文件。
******有限公司 ******街道双拥路广电星苑4栋2803)领取磋商文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有限公司 ******街道双拥路广电星苑4栋2803)。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张先生
2.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医院
(2)地 址:邵阳市宝庆中路547号
(3)联系人: 张先生
(4)邮 编: 422900
(5)电 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有限公司
******街道双拥路广电星苑4栋2803
(3)联系人: 刘女士 姚先生
(4)邮 编:422900
(5)电 话: 0739-******、******
(6)电子邮箱:******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