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转出信息
发布区域 | 江洼口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江洼口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江洼口村南集市场北8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8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村南地块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江洼口村南集市场北8亩土地经营权(二)标的面积及四至:面积8亩 四至东至小马路路堤沟渠西侧南至集市场小马路北侧西至沟渠北至池塘堤面南侧2米处 三,甲乙双方约定 1.前街谷士存房屋对过的小马路东南侧,河堤捻脚下4米处做为乙方去往承包土地田间路,归甲双乙方使用。(此田间路在雨水季节甲方可以挖沟渠做为这小前街排水之用)池塘堤面2米以南属于承包土地。蓟运河西侧小马路路堤底沟渠的西侧属于承包土地。 2.甲方不负责提机耕、灌溉、防汛及排涝,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包的土地只能用于种植农作物,不准用于种树,不允许种藕,不允许建筑房屋,不允许在承包地里挖坑卖土。 4.允许乙方使用土地西侧沟渠里的水。 5.如遇到国家征用土地,青苗损失费地补偿费归乙方,征地补偿费归甲方,退给乙方所占用的土地剩余年限的承包费用同时合同终止。 6.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费不变。 7.国家发放种植粮食补贴款归乙方所有。 8,乙方如不按时交纳土地承包费视为违约。 9.在承包期内,一切自然灾害和任何经济损失及人身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0.乙方要履行甲乙双方其他约定如违反其中的某一条款视为违约,违约押金归甲方所有合同终止。 11.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 12.报名人参加竞拍中标后,3-7天内缴纳尾款同时到村委会签订合同,如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缴纳尾款和不签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押金归村委会所有,重新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网上挂牌。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和所有费用都由承包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农业种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28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有限公司 | ******银行 | ******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