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GRW-2024-010995
项目名称: ******学院乡村振兴培训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
发布日期:
联系人: 韩嘉铭
联系电话: ******
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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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招标项目概况
新疆兵团******有限公司承建的 ******学院乡村振兴培训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施工,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 ALC墙板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材料设备供应商,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制造商、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学院乡村振兴培训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
2.2 项目地址:昌吉市文化东路 29 号(13 区)
2.3 本次招标范围如下: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材料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供近三年的业绩有效证明(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其他要求: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已被录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4.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加盖鲜章复印件或者原件):
①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5.3******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保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30******集团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