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靖位乡通三级公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概算文件、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9日
项目概况:新宁县靖位乡通三级公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概算文件、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潜在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在******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崀山大道金冠商贸城16栋4楼)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
新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的新宁县靖位乡通三级公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概算文件、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靖位乡通三级公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概算文件、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宁财采计【2025】000016
3、委托代理编号:HNXZCG2025-SY-006
4、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伍拾贰万肆仟元整(¥524000.00元)(含评审费用)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号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 (元) | 代理费最高限价(元) |
1 | 新宁县靖位乡通三级公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概算文件、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 | C****** | 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 1 | 524000.00元 | 524000.00元 | 18000.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授权委托书要求:******商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无效,印章及电子签名无效)的视为无效授权;③授权范围应涵盖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②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是,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崀山大道金冠商贸城16栋4楼)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1、联系人姓名:伍先生
2、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新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地 址:新宁县金石镇大兴路1号
(3)联系人:伍先生
(4)电 话:******
(5)邮 编:422700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有限公司
(2)地 址:新宁县崀山大道金冠商贸城16栋4楼
(3)联系人:戴女士
(4)电 话:******
(5)邮 编:422700
(6)电子邮箱: /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启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1、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
3、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不适用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不能划分为中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暂不能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