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行总部大楼装修工程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非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银行总部大楼装修工程以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块为乐清市胜利塘北片10-10-14地块,选址位于乐清市滨海新区,东至规划广场用地,南至清东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广场用地。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27476.31㎡,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8462.07㎡;地下室二层,地下建筑面积约为9014.24㎡。
招标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配合总包获奖:确保瓯江杯,争创钱江杯。
2.2招标范围:
(1)施工范围:包括土建改造完善部分和室内装修部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图纸所涉及的拆除、结构加固、强电(详见施工图纸)、室内装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
(2)配合服务范围:发包人单独发包或由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发包的工程和甲供材料设备(如有)均纳入土建总承包人的配合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空调暖通及新风系统、建筑智能化、监控安防、数据中心机房、厨房设备、发电机设备、家具、档案柜、保管箱、窗帘、软装、标识标牌、供配电、燃气、通讯及甲供材料设备等全部工程。上述内容均纳入土建总承包管理,装修单位也需配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①营业执照注册地在浙江省范围内;②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
3.3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书)。
如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800万元以上类似金融类业绩项目一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4.资格预审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2日08时30分至2025年2月17日17点30分(节假日除外),******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179号中园大厦A幢1102室)购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还)。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金采网(******)和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2月24日14时30分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乐清市晨曦路晨曦大厦二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金采网(******)和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晨曦路晨曦大厦一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577-****** | ******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新城大道179号中园大厦A幢1102室 联系人:倪女士 联系电话:05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