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隆回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隆回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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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年3月1日-2024年3月29日公示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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