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编号:新邵财采计[2024]000071
采购人(全称):******林业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包二。
(2)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2024]000071。
(3)项目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和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469,299.87元。
大写:壹佰肆拾陆万玖仟贰佰玖拾玖圆捌角柒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具体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结算标准。
(4)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后(在栽植工序结束第一次抚育完成后)由中标人申请进行工程完成情况验收,验收合格后预付工程款的60%;秋季第二次抚育完成后由中标人申请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付工程款的40%。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 4 月 26 日,完成日期: 2024 年 5 月 31 日。总日历天数: 35 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包工包料,苗木按实际结算,乙方苗木准备进场前,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报备,甲方对苗木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栽植。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采购人。
(2)验收方式:
1、本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林业相关方面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中标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其他要求
5.1项目进场前甲方移交设计图给乙方,乙方须按照设计图按质按量完成,妥善保管设计图,如乙方遗失设计图或损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二份,政府采购监督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 04月26日
合同订立地点:******林业局。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财政局政府采购股:(盖章)
2024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