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三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承包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8日
新宁县三联水库管理站(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新宁县三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接受 ******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新宁县三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工程总承包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价格清单;
(8)承包人建议书;
(9)承包人实施方案;
(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
(11)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包括投标承诺书、安全生产合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书、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湖南省水利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有关会议纪要和双方认可的文件等。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叁仟叁佰柒拾陆万陆仟捌佰玖拾捌元玖角贰分(¥******.92元)。
4. 承包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尹显兵,注册证书号:湘******2336 湘水安B******075,身份证号:************35。
设计负责人:张 娟,职称证书号:******980,身份证号:************20。
施工负责人: 尹显兵 ,注册证书号:湘******2336 湘水安B******075,身份证号:************35。
5. 工程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技施设计阶段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合格工程”的标准;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含现场服务)、实施、竣工验收、移交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计划开始工作时间: 2024 年 5 月 15 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计划工期为201日历天(其中施工技施设计25日历天,施工期176日历天)。
9. 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壹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各有关单位。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发包人:新宁县三联水库管理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包人:******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包人:******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包人:******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监管部门备案: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