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电视机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我公司电视机采购项目采用比选采购方式确定采购供应商。
一、比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需求:采购电视机2台;
(二)项目实施地点:太原武宿国际机场贵宾商务B区;
(三)供货周期:10日内(包括安装调试时间);
(四)最高限价:14960元(含税),即每台电视7480元。
采购内容、参数要求等见下表:
采购内容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基本参数 |
电视机 | 台 | 2 | 85英寸、4K超高清;4+64GB或以上;分辨率3840*2160或以上;支持无线/有线连接;含电视支架并负责安装 |
注:电视机品牌选择海尔、创维、乐视等同档次及以上品牌;基本参数未作出实质响应或负偏离,予以废标。
总价及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项目报价为含税价格(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安装所使用的全部辅材等确保电视机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的一切费用,报价总额及单价均需要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我方不再额外承担其他费用。
(五)质保要求
产品质保期为整机一年,屏幕三年,质保期自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计算,所需费用包含在报价中,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维修电话后24小时内完成故障检测与维修。
(六)结算方式
电视机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供货方根据采购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采购供货合同签订满一年后付清,如电视机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供货方不予解决的,采购方可以拒绝支付质保金。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具有与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报名及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1日11:00时至2024年11月15日11:00时
(二)报名方式
******集团阳光采购平台(******/)。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报名申请书、承包商(供应商)承诺书(见附件1、附件2)
上述所有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比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采购******集团阳光采购平台下载比选采购文件。比选文件售价为免费。
四、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供应商须在比选开始前10分钟,将纸质版(将一正两副资料进行胶状,密封加盖公章)递交采购人。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199号太原机场综合楼附属楼211会议室。
响应文件构成、递送要求等见采购文件。
五、比选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15:00时。
2.地点:线下开评,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199号太原机场综合楼附属楼211会议室。
3.比选方式:采用两轮报价,第一轮为公开报价,第二轮为最终报价,最低价者中选。报价为含税价,若各单位税率不同,在比较最低价时以不含税价为准。
六、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太榆路199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