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涉改农村客运车辆现值评估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级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部署,依法保障涉改车辆实际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未达强制报废年限的客运车辆退市补偿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评估依据
本次评******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二、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隆回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涉及的328台农村客运车辆。
三、评估方法
采用行业公认的“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该方法以车辆重置成本为基准,综合考虑车辆使用年限、行驶里程、技术状况等关键因素,科学评定车辆残值,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补偿标准合理合规。
四、评估程序
(一)评估资料收集阶段
自2025年1月21日起至1月27日结束(共7天),待评估方需准备如下资料提交给评估公司:
1.客运车辆登记所有人(个体)及实际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道路运输证电子版复印件;
5.客运班线标志牌复印件;
6.客运班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
7.车辆保险发票复印件或电子保单打印件;
8.购车发票。
(二)现场评估阶段
自2025年2月13日起至3月20日结束(共36天),期间由评估机构对拟退市线路经营权及车辆进行专业评估******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联系人:肖*平,联系电话:0739-******,156****6999。
特此公告!
******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
(一审:江荣军二审:刘智平三审:周文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级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部署,依法保障涉改车辆实际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未达强制报废年限的客运车辆退市补偿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评估依据
本次评******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二、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隆回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涉及的328台农村客运车辆。
三、评估方法
采用行业公认的“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该方法以车辆重置成本为基准,综合考虑车辆使用年限、行驶里程、技术状况等关键因素,科学评定车辆残值,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补偿标准合理合规。
四、评估程序
(一)评估资料收集阶段
自2025年1月21日起至1月27日结束(共7天),待评估方需准备如下资料提交给评估公司:
1.客运车辆登记所有人(个体)及实际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道路运输证电子版复印件;
5.客运班线标志牌复印件;
6.客运班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
7.车辆保险发票复印件或电子保单打印件;
8.购车发票。
(二)现场评估阶段
自2025年2月13日起至3月20日结束(共36天),期间由评估机构对拟退市线路经营权及车辆进行专业评估******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联系人:肖*平,联系电话:0739-******,156****6999。
特此公告!
******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
(一审:江荣军二审:刘智平三审:周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