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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安区]丹东市振安区太平湾街道望江村大半截沟河下游段护坡修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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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2-14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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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望江村大半截沟河下游段
护坡修建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街道望江村大半截沟河下游段护坡修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04-00079
******街道望江村大半截沟河下游段护坡修建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1
预算金额:696743.37元
最高限价:696743.37元
采购需求:本工程新建浆砌石护岸共30m,新建桥梁6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⑴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⑵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⑶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政府购网(http://******/)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4日至2025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2021〕363 号文件,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后用CA锁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按相关要求操作导致废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 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电子文件说明:
(1)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
(2)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准备CA锁,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最终报价提交的时限:供应商须在最终报价开始后的30分钟内提交最终报价;供应商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采购信息最新动态,以免错失采购信息的获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地址: 丹东市振安区太平湾兴江路2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立交新路7-29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丹东振兴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23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秀
电 话:******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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