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有限公司年产5万件镰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市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有限公司年产5万件镰刀项目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投资200万元在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黑田铺镇乘梧村14组19号(东经111°46′50.669″,北纬27°19′31.231″)建设年产5万件镰刀项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3323农用及园林用金属工具制造。项目占地面积为6500m2,生产车间利用现有空置厂房,主要包括:******办公室、食堂等,同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项目抛光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施肥。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破碎机设置在密闭车间,产生的颗粒物每天清扫;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由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浓度须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表4 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须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浓度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淬火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气筒出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浓度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2.0mg/m3)要求。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废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废金属及沉淀池沉渣外售物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人工清扫粉尘经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桶、含油抹布/手套/油刷及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并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等环境风险单元设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等措施;建设单位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须加强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和运行维护,保证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6、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